公积金管理规定暂不表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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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9:32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周文菁)昨天继续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决定,《上海市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表决稿暂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出席会议。 鉴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表决稿的有关条款需要进一步论证,6月15日下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表决
市人大常委会还决定,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在媒体上公布,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科教兴市主战略实施中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本市科教兴市主战略实施中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专题执法检查的报告、关于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经过审议,任命杨行良、王耀羲为市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任命徐松青为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出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胡炜、王培生等。副市长周禹鹏、周太彤,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等列席会议。会前,副市长严隽琪通报了关于本市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落实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的有关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