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口岸进出境 七月一日起实行书面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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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9:4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曾遗荣、通讯员余保松、万宇、实习生陈艳报道:昨日,武汉海关向在鄂各大航空公司及旅行社负责人通报:根据海关总署决定,从7月1日起,各航空口岸进出境旅客通关必须填写《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航空口岸实行“旅客行为通关制度”,由旅客自行选择红色或绿色通道,免除了大部分旅客的书面申报义务。
据武汉海关副关长郭山介绍,要求旅客书面申报,可让旅客通过填写申报单,了解相关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减少执法争议。 目前,武汉天河机场已开通至香港、韩国、巴黎等地的直飞航班。为保证书面申报新制度的实施,武汉海关已在机场旅检现场增派精通英、法、韩语的关员。 据介绍,旅客进出境前可在机场、民航售票点、旅行社等地点索取申报单,提前填写完毕,在出入境时向海关提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