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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上路被罚160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9:44 东方今报

  农民状告交巡警电动车属不属机动车此案有望成我省判例

  今报讯中牟县农民闫志伟花3200元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结果在郑州市区行驶时被按照无牌机动车罚款1600元。闫志伟不服,将郑州市交巡警四大队告上了管城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并赔偿其差旅费、误工费等共计5000元。昨天上午,被告经合法传唤不到庭,法庭最后宣布,该案于6月23日重新开庭审理。据了解,电动三轮车究竟是否属于机动车
,现实中争议很大,相关法律也缺少明确规定,该案有望成为我省法院系统首个判例。闫志伟:电动三轮上路被罚款

  24岁的闫志伟是中牟县官渡镇人,今年5月9日,他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在郑州市郑汴路立交桥处被两名交巡警拦下。他们认为闫某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依照机动车处罚标准,对其电动三轮车暂扣,并罚款1600元。

  拿着罚单,闫志伟很不解:“我的三轮车是电动车,根本不是机动车,为啥要按机动车处罚?”在多次找交巡警四大队交涉无果后,闫将其告上法庭。被告民警:处罚按机动车标准

  刘其彬是当天两名民警之一。在他向法院提供的《查获经过》中写明:5月9日上午,在原107国道与郑汴路交叉口,我看到一辆墨绿色电瓶三轮车无牌无照。我当即拦下,让司机出具驾驶证。对方称没有。我又看到车上转向灯损坏,也没有观后镜,车体内并排连着5块电瓶……

  于是,刘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驾证驾驶机动车和机动车无号牌,可以暂扣其机动车并罚款。车管所:电动三轮不用办证

  问题是,电动三轮车需要办证吗?闫志伟专门委托两个朋友询问此事并出具证言。郑州市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一工作人员解释,电动三轮车不属于机动车管理范围,应找非机动车管理处询问,也不用挂牌,同时也不办理专门的驾驶证。而中牟县车辆管理大厅工作人员也回复说,电动三轮车不用上牌办驾证。

  昨天下午,记者特地咨询了郑州市车辆管理所相关人员,答复也是对电动三轮车不上牌不办证。某民警:不应按机动车处罚

  “这种电动三轮车多由厂家私自改装,安全性能极差,根本不允许上路。”昨天,郑州市交巡警五大队一民警说,“电动三轮和电动摩托一样,没有执行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标准,不属于非机动车辆。”不过该民警认为,交巡警有责任扣车,但不应按机动车处罚标准执行。

  而郑州市交巡警支队法制科一工作人员则认为:“电动三轮车时速达到了20公里以上,并且体形和空车重量也达到了机动车的标准。虽然它使用电瓶驱动,但根据新交法对机动车的定义: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这些功能,电动三轮车都符合,所以它应属机动车范围。”

  关于上牌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国家公布的驾驶证发证目录上并没有电动三轮车这一车型,所以不受理办证业务。

  而闫志伟则说,虽然法律规定了电动三轮车不是非机动车,但也没有说它就是机动车,凭啥按机动车处罚呢?法律专家:应专门立法认定

  究竟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没有人给出一个权威答案,而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也尺度不一。

  “当行政部门执法中出现混乱时,说明了相关立法的不健全。”中国社会科学院行政法博士杨会永说,关于电动三轮车的认定问题,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解决办法有二,要么国家权威部门统一做出解释,要么由地方人大专门立法做出认定。

  本案审判长、管城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毛萍告诉记者,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范围,这是本案焦点所在,虽然相关法律缺少明确认定,但实践中各法院应该统一。所以该案判决有望成为我省第一个判例,合议庭将会慎重对待。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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