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被砸事件赔2万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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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0:26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李冀)经过后宰门派出所2天的调解,“三年展”艺术品被砸事件的当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以董斯岳赔偿艺术品作者2万元人民币了事。负责调解的张警官告诉记者,展品事先没有设置安全栏,因此对董的受伤负有一定责任。而董斯岳也认识到了砸坏艺术品的错误,所以最终承担2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张警官表示,这2万元并不代表作品的市场价格,而是鉴于董经济条件而做出的象征性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