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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六条措施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0:31 西部商报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教育部有关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甘肃省已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转发了教育部提出的六条措施。

  其中,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迅速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临时停课,对由于工作不落实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校舍情况进行排查

  据了解,六条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措施是: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

  对学生进行应急训练

  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的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

  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记者 夏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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