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同事私奔 丈夫欲告其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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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1:0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在惠州打工的江西人林某最近很苦恼,其在某公司打工的妻子上班不到3个月就和工友鬼混,结果被他捉奸在床。事情败露后,妻子竟然丢下3岁的女儿跟人跑了。林某既当爹又当娘,苦苦等了半个多月,妻子依然杳无音讯。他认为,妻子所在的公司分明知情却不告诉他,没有尽到监管责任,要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林某住在惠城区江北办事处三新村一间简陋的出租屋。林某说,上个月28日下午,他
林某放下电话立即赶到李某的宿舍,果然捉奸在床。林某十分气愤,说了一句“不要脸”转身就回家去了。 第二天上午,林某再次来到公司,准备接妻子回家,但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他,王某和李某都已经辞职,不知上哪里去了。 据林某介绍,他和妻子感情一直很好,两人结婚4年,生有一个女儿。他说妻子文化不高,比较单纯,“出轨”可能是因为受了李某的诱惑,这也跟自己平时太忙,无意间冷落了妻子有关,他不怪她。他说为了孩子,只要妻子回来他可以既往不咎。 林某认为:妻子所在的公司分明知情却不告诉他,也不出面干涉,纵容两人的不正当关系,甚至在事发后轻易让他们辞职连夜出逃,公司应负一定的责任。林某说,他已请人写诉状,准备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追究他们未尽监管之责任。 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这纯属个人隐私,公司不便干涉,也不可能负任何责任。 律师认为:林某的遭遇很值得同情,但要公司承当责任,目前还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曾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