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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发挥工会作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1:1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这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又一重大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给工会组织带来机遇,同时也带来挑战。工会组织要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作用,应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思想疏导,理顺情绪,更新观念。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这个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念、道德准则能够被大多数社会成员所认同。当前,由于社会转型和利益关系的调
整,使一些职工群众对改革缺乏正确的认识。工会组织要做好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使他们正确理解和认同在改革过程中的利益调整问题。工会组织还要及时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建立并完善预警机制、信访机制,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理顺他们的情绪,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改革就是要打破旧的体制,建立新的体制,职工群众也需要树立市场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和自主择业的意识,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个人利益所得。

  二、民主参与,平等协商,互利双赢。和谐社会是人民享有广泛民主的社会。工会组织是企业民主建设的重要承担者,工会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就要充分发挥参与职能的作用,在社会和企业建立职工民主参与机制,疏通民主渠道,保护职工民主权利。平等协商是民主建设的手段。通过沟通和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冲突,化解大量微观层面的利益摩擦,进而使劳资双方在让步和妥协中化解、缓和矛盾。互利双赢是民主建设的目的。从根本上说,是在促进双方的利益都趋向健康的最大化方向发展,而不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劳资合作、劳资两利”也是政府一向主张的劳动关系价值取向,劳动关系的改善与企业效率、社会发展形成互动关系,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中促进劳资双方的合作,从而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

  三、依法维权,合法诉求,促进稳定。依照法律办事是维权的主要方式。在宏观上,国家已制定了《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为工会组织依法维权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微观上,具体到每个企业,就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契约的形式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允许合法诉求是维权的必要途径。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并满足职工合法、合理的要求,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可以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应答诉求的机制,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劳动争议仲裁机制、法律援助机制、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劳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等,对于满足职工合法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也是极其重要的。总之,只有把维权的全过程都置于法律的体系框架内,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秩序的良好发展。

  四、广送温暖,多办实事,扶贫帮困。首先,送温暖作为工会组织扶贫帮困的常规做法,是需要长期坚持的,而且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救助制度,以实现送温暖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其次,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培训、就业、再就业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功能;另外,工会要积极协助政府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爱岗敬业,关爱职工,共谋发展。工会要在职工中广泛开展爱岗敬业的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职工积极参与企业建设,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同时工会还要引导企业经营者切实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关爱职工,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劳动环境、提高工资待遇、增加福利,在企业中营造相互尊重、团结友爱的氛围,促进企业发展,共同构建和保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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