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火灾赔偿方案已确定 遇难者每人赔偿2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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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1:2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17日电 据新华社报道,汕头潮南“6·10”特大火灾事故遇难人员的赔偿方案已确定,每位遇难者赔偿20万元。 潮南区区长黄陵表示,对妥善处理火灾事故中遇难者的赔偿问题,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指示潮南区委、区政府要依法依规做好遇难者的赔偿工作,诚恳周到地做好遇难者家属、亲友的接待工作。
目前,潮南区政府已经成立了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本着“赔偿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反复研究制订了《汕头潮南“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人员赔偿方案》,给予此次火灾中遇难者每人20万元的赔偿金额,以安抚遇难者亲属。(张肄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