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解读近年高校招录10条基本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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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1:53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陆阳通讯员熊薇)今年,教育部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要求各高校公布《招生章程》,严格执行公平、公开、公正的招录原则。纵观近年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求,有10条招录政策是基本规定。1.坚持“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的做法。;这是高校招生工作最基本的原则。因此,考生在填报院校志愿时一定要考虑成熟,慎重填报。在网上录取过程中,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能退档。2.招生录取过程中,坚持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这条“硬杠杠”杜绝了任何跨批次录取的行为。3.坚持公开征集志愿、接待咨询、公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学籍数据库要与录取数据库核对一致才能注册;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注销录取数据。10.农林、地矿油、航海、水利、勘探等本科艰苦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降到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顺序投档。高考成绩未达到院校所在批次线而又有志于学习这些专业的考生,不妨填报招收本科艰苦专业的志愿,增加录取机会。(来源:武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