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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正式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2:10 人民网

  人民网太原2005年6月17日电 记者罗盘报道:16日,山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启动会议召开,首批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重点公益林面积为240.63万亩。中央补偿基金每年每亩平均补助标准为5元,中央财政每年拨付补偿基金总额达1233万元。山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正式启动。

  按照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山西确定在公益林主要分布的非天保工程区的大同、朔州、忻州、晋中、阳泉、临汾、长治、晋城等8个市的30个县和杨树林局、太行林局、省煤炭林业管理中心等3个省直单位实施该项目。山西按照国家的要求将项目实施的重点安排在江河源头8.88万亩,江河两岸75.72万亩,湿地水库15.3万亩,水土流失严重地区140.73万亩,全省累计达240.63万亩。

  国有林场、村集体、林农个人在承担重点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过程中将得到补偿基金的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主,按照市权划分的原则,分别由省市县各级政府承担。山西2004年在中央补偿基金下达之前设立了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主要用于汾河、沁河源头省级重点公益林的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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