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选无效”诉讼二审正式宣判国亲败诉定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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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3:07 中国台湾网 | ||||||||
众所瞩目的扁吕“当选无效”诉讼,台“最高法院”17日上午二审宣判,合议庭驳回原告上诉,国亲败诉定案。 据“中央社”报道,去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纠纷的“当选无效”诉讼案,台“最高法院”曾在5月27日召开言词辩论庭并辩论终结。今日二审宣判的结果,岛内媒体早有预测,认为合议庭驳回连、宋的上诉,维持“高院”扁吕胜诉判决定案的可能性会高一些。
去年3月20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国亲阵营所推出的候选人连战和宋楚瑜以极少数票数落败,让陈水扁及吕秀莲连任成功。 由于去年3月20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前,发生陈水扁吕秀莲拜票时意外遭枪击等多项因素,国亲阵营高度质疑枪击案发生动机不单纯,才会在台“中选会”完成当选人公告后,提出“当选无效”诉讼。 全案经台“高等法院”宣判后,国亲再上诉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曾于今年5月召开言词辩论庭,了解“当选无效”、“选举无效”诉讼区别;潜在无效与潜在有效票定义、范围;举证责任的分配;争议法条解释范围等议题。(来源:中新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