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遇难人员每人赔偿2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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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4:07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汕头6月17日电(记者张肄文)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汕头潮南“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遇难人员的赔偿方案已确定,每位遇难者赔偿20万元。 潮南区政府黄陵区长说,对妥善处理火灾事故中遇难者的赔偿问题,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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