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巨奖宋鱼水犯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4:07 新民晚报 | ||||||||
近日,首届“首都杰出人才奖”揭晓。5名获奖者中,有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她将获100万元重奖 人民日报 解决过无数争议的法官宋鱼水,可能想不到,这一次竟会因了自己的杰出,成为争议话题。
有人质疑:公正、廉洁、化解矛盾的能力,本是法官的“职业本领”,应不应该重奖? 宋鱼水做的确是“分内”事,谁说“分内”事就不能获重奖?“水稻之父”袁隆平的贡献,说到底,也是一位科学家的“分内”事;同获“首都杰出人才奖”的张怡宁,作为运动员,拿世界冠军能说是“分外”? 揣想宋鱼水的“作难”,或还有一层意味:司法人士、公务人员,究竟该由谁重奖? 倘若这次奖励源于民间资金,也许不会引起争议。宋鱼水的奖金,是由北京市政府颁发。在我国民间奖励机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由政府对公务员给予经济奖励,也未尝不可。问题在于,宋鱼水首先是一名法官,有必要维护司法独立。政府巨奖宋鱼水们,初衷固然很好,但也要慎用,以免给人留下什么“想象空间”。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宋鱼水们做得再好,也只能甘守精神抚慰呢?未必。如果通过民间形式重奖,就不失两全其美。而从政府角度看,还有许多良策对法官们的价值给予肯定,比如,让法官们获得法定的、更高的收入,更专心研究法理案情,并且同样可以拥有一份“体面的生活”和“职业的尊严”。那样的话,即使不需要政府的100万元巨奖,宋鱼水期望的“法官群体的荣誉”,也完全可以得到公正反映,她也不用“作难”了。 (吴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