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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虾烧法申请专利惹争议 味道一样也算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4:12 龙虎网

  【龙虎网讯】昨天,南京某饭店授权律师事务所公开发布了“律师声明”,警告南京餐饮业其他商家不得侵犯该饭店“麦场烤虾”等特色菜制作方法的发明专利。对此,一些读者感到很不理解:为什么只许他一家饭店这样烧龙虾,其他饭店就不行吗,菜肴的制作方法难道也受发明专利保护?

  “麦场烤虾”申请了专利

  刊登在报纸上的声明称,“红透”龙虾是饭店自主研发的龙虾品牌,经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了商标,并于2005年2月17日取得了“麦场烤虾”和“清水龙虾”制作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因此在南京餐饮市场有惟一生产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能生产、销售、使用这种发明方法制作的“麦场烤虾”和“清水龙虾”。

  食客:口味没什么特别

  麦场烤虾、清水龙虾有何特别之处值得饭店如此慎重?昨天记者采访了吃过这种龙虾的食客。戴先生说,麦场烤虾吃起来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清水龙虾这种吃法在南通一带数年前就流行了。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该饭店办公室,一名负责宣传的女士称,会联系记者采访,随后记者将手机号留给了她,但截至晚上发稿前仍未有回音。

  市民:“吃法”也有专利?

  记者就此事在豆菜桥菜场采访了几位市民。住五台山的张大妈一听就笑了起来:“中国人调料就那么几种,你再神秘别人也尝得出来啊,而且马上就可以学着烧,这样能保什么密?你总不能让别人不去买酱油、葱、生姜、香料吧。”

  一旁看热闹的李大妈说:“烧法有专利像什么话啊,中国菜没有秘密,只是厨师手艺高低不同罢了,一样的作料会烧出不同的味道,南京的鱼香肉丝肯定不如四川的正宗,但南京有南京的味道,你能说它就不是鱼香肉丝吗?”

  市民李先生说:“民以食为天,如果发展到每道菜的做法都有发明专利,那我们也不用天天做菜吃了,因为弄不好就会侵权。我认为,好菜肴的制作方法要推广,就像以前刘仪伟天天在电视里教人做菜,服务百姓。”另一读者朱先生则认为:“饭店又是搞发明专利又是发布声明,其实就是一种另类的宣传手段。”

  同行:味道一样不侵权吧

  记者中午来到新街口中山路一家龙虾馆,刚刚已看到声明的老板吴先生告诉记者:“清水龙虾不管怎么烧,不外乎那几套程序,我们的厨师也会烧,而且味道也一样。”记者问他为何不怕侵权,吴老板反问:“虽然味道一样,但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用他那一套专利技术做出来的,味道一样不侵权吧?”

  科技局:侵不侵权难取证

  南京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处的杨处长表示,既然这种龙虾获得了制作方法发明专利权,那么肯定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他单位和使用今后再使用同样的制作方法就构成了侵权。但是,由于餐饮行业的大众化,菜肴的制作方法能否申请发明专利一直存有争议,特别是对侵权行为的取证、判定很困难,例如侵权者烧出了味道一样的另一种龙虾,谁能证明就是用获得专利的制作方法烧出来的呢?pageTop(gb/longhoo/news2004/njnews/city/index.html,都市);

  龙虾烧法申请专利惹争议 味道一样也算侵权?

  作者:朱宏俊

  (来源:南京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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