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雨表演秀还要演到什么地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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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5:15 东北新闻网 | ||||||||||
重庆大渡口区九宫庙街道为了主办“关爱女孩”活动,竟然不顾四、五岁小女孩的死活,让她们在大雨中表演。让人遗憾的是,占有利地位、撑着伞的观众居然是区委、政府和教委等有关部门领导。活动持续了10分钟,最后在群众的责备中被迫扫兴收场。 对于其中的原因,有人解释为街道为了政绩,官员碍于面子。然而,笔者认为,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那些官员缺乏最起码的人道关爱。假如,里面有街道领导的女儿,有上级领导的女儿,小女孩们还用在大雨中淋上10多分钟,官员们还忍心看吗?俗语:“幼吾所幼”,当地官员不仅达不到这个要求,甚至还“虐非吾之幼”,这已经不是什么利益问题,其最基本的道德素质可见一斑。 还好没“出事”,就小女孩的打些颤,感些冒,咳点嗽在有关部门看来只是“小事”。当下,只要不死人,群众你骂就骂,舆论你谴责就谴责,人家当街道办事处主任的还不是主任,当书记的还不是书记,局长的还不是局长。过一阵子,风头过了,不该升的也不照样升。然而,这是纵容,也是对人民的亵渎,是更大悲剧产生的“犯罪”土壤。这并非危言耸听,有一个更大的惨剧为证。 6月12日,黑龙江省宁安沙兰的大洪灾就造成了近百小学生的死亡。此次事故的最终原因还没查明,然而笔者认为这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冒雨表演秀”,而且闹了了天大的惨案。事发之前,沙兰镇的河水几乎饱满出槽了,面对这样的险情,还有200年一遇的大雨,当地教育部门还要小学生们到地处低洼又没有防洪设施的学校上课,这不是一场“雨中表演”的大悲剧吗? 从四、五岁的小学生雨中表演,到近百名(甚至更多)小学生惨死校园中,谁来制止类似的“冒雨作秀”呢?谁要为这样的事件负责呢?谁来救救我们的孩子呢?假如不能得到答案,这样的事件何时是个尽头? (本栏目所有文章均为本网特约评论员撰写,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欢迎投稿,一经采用,按稿计酬。请勿一稿多投。投稿信箱 )(周邦坤)[编辑: 贺晓燕](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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