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有权拒绝违规指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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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5:31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16日表示,中行正以严格问责制保证内控机制建设的有效性,其中要求每个员工都有拒绝、揭露上级违法违规行为的义务和权利,并进一步明确每个岗位的报告路线和报告人,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 在中行实行严格问责制的“五要问”中,上述要求位列第一,即要问执行者之责。中行强调拒绝违规操作是每位员工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对上级下达的违规指示应坚决抵制
中行严格问责制的其他“四要问”依次是:要问管理者之责,对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但长期未能解决、发生大案要案的单位,必须追究上级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要问前任之责,无论责任人调到何处,都应按追溯程序追究责任;要问检查者之责,管理部门检查人员检查不力,不能发现已经存在的重要问题,也要问责;要问用人者之责,违反规定用人的必须承担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中行在总行及营业部层面建立了专门负责监督的“内控合规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