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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向无证教师“亮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7:32 光明网

  记者 王瑟

  如果您想在新疆从事教师工作,必须在二○○六年二月一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认证。按照规定,从今年起,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必须通过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教师资格。其他语种申报人员须持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合格证报名。二○○六年二月一日前仍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师,将调离教
育教学岗位或者予以辞退。(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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