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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规定旧车提前报废每年补偿四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7: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环保局获悉,广州拟于年内出台《关于汽车提前报废补偿办法的通告》,鼓励目前在用的老旧车辆提前淘汰,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经济补偿制度,对符合规定的提前淘汰的车辆拟给予每年4000元的补偿。

  据悉,广州市环保局已将《广州车辆提前报废补偿办法》报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当中指出,相关的补偿幅度拟参考国家有关载货车报废的公告中设定的方案,提前一年报废以补偿4000元为计,逐年递增。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报废的专项资金将来自于市财政。考虑到不同车型在价值上存在差异,因此补偿制度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相应的“级差”解决问题。

  据保守估计,现行驶于广州大街小巷的汽车当中,没有达到欧I标准的车辆数目有20万辆之多,差不多占到总数的1/8。因为数目巨大,提前报废工作要逐步推进,广州目前使用年限在最后三年以内的1万辆老旧汽车将首先纳入到提前报废的队伍中,2000年之前上牌的老旧汽车,也将分阶段报废。

  环保专家解释,目前广州1辆化油器老旧汽车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十几辆符合欧I标准轻型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因此,淘汰1辆化油器老旧汽车,就可以腾出10-20辆符合欧I标准的新车发展空间,从根本上缓解机动车持续增长带来的环境压力。(区健妍 穗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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