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州环保局认为汽油清洁剂四分钱不该车主承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8:4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州市环保局认为国家早有强制规定

  本报讯记者区健妍、通讯员穗环宣报道:从今年4月份起,中石化广东公司在广州、东莞、佛山、珠海等六个城市的加油站中,陆续推行添加清洁剂,使得每升汽油涨价4分钱,一些车主对此表示反对。广州市环保局昨日表态,其实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这4分钱的汽油清洁剂费用不应该摊到车主头上。市环保局有关人士称,其实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早在200
0年颁布施行的《车用无铅汽油》标准中已明确规定,“从2000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销售的车用无铅汽油必须添加有效的汽油清洁剂。”该人士认为,添加燃油清洁剂本身就是国家对汽油生产企业和加油站的强制性规定,应该早就执行了,一直拖到现在才执行,现在还要将4分钱/升的费用转嫁由车主支付,这是不合理的。环保局认为,4分钱的清洁剂成本应由汽油生产企业和加油站负责,而不应该摊到车主头上。

  (金陵/编制)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父 亲 节
送给父亲节日礼物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