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为生产能耗设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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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9: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6月17日电(何宝庆)江西将首度为生产能耗设限,部分产品单位耗能限额标准日前公布,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执行。届时,凡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企业将被依法处罚,超标严重的生产企业将被勒令关闭停产。 此次出台的产品单位能耗限额标准,涉及水泥、冶金、陶瓷、纺织、玻璃、造纸、原煤开采等高耗能行业。据悉,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方法将按国家规定执行,各种能源折合标
江西省经贸委有关人士表示,加强用能管理,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要手段。新标准的执行,一方面将促使生产企业技术创新,同时也为招商引资和新项目建设确定明确的能耗“门槛”,从而达到相对缓解能源紧张局面的目的。(完)(责任编辑:常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