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地、耗能、耗材、耗水--我国住宅“四耗”严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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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9:31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6月17日电(记者徐寿松)在某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亲自把关”,中心城区新建住宅每套面积低于150平方米的“小”户型,一律不批不建。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说,住宅建设中的如此“贪大”行为,使得节地面临危机。目前,我国城市住宅“耗地”已占整个城市用地量的30%,住宅“耗能”已占全国总能耗的37%,“耗材”、“耗水”的状况也不容乐观。他呼吁,各地建设部门应增强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危机感和责任感。
在此间举行的“节能省地生态——住宅产业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上,刘志峰说,我国住宅和公共建筑在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方面,情况不容乐观。目前,住宅建筑用钢量已占全国用钢总量的20%,住宅水泥消耗量占全国总消耗量的17.6%;如果综合考虑住宅使用中的耗能和建材耗能,则住宅总能耗已占全国能耗的37%;尽管我国2/3的城市缺水,但住宅建筑耗水量还是占到了全国耗水总量的32%。在建筑用地方面,1998年,全国人均建筑用地为52.9平方米,到了2002年上升为82.3平方米,短短5年间,增幅高达49.9%。而现在,为数众多的中小城市仍在使用黏土砖,浪费土地资源。更有甚者,某些城市还在拼命地追求建设大户型房。 如此耗材、耗能、耗水、费地的住宅建设状况与我国国情严重不符。刘志峰说,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住宅能耗要高出2到3倍,住宅建设耗水量比国外要高出30%以上。每平方米住宅建筑耗费钢材55公斤,比国外要多耗材20%。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用节能节地型的思路来推动住宅产业化。 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实行住宅产业化可实现节材率20%,节水率60%。刘志峰认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各地不能只从小区建设和建筑单体建设着手,而应从城乡统筹、整体布局上制定科学规划,避免因规划不合理而导致交通负荷加大,用地增多。(完)(责任编辑:常黎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