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孝”斧头弑父“孝子”被判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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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1:35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电八十高龄的老父因无法忍受病痛的长期折磨,遂让患有癫痫性精神障碍的儿子帮助其“了断”生命。“孝顺”的儿子则遵照老父的要求举起斧头将其杀死。如此残忍的“行孝”方式,是否经得起法律和道德的拷问?儿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16日上午,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奇的“弑父行孝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于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公诉机关的起诉书中
据于某某供述,由于其父长期忍受病痛折磨,2005年1月5日上午9时许,于某某为了解除父亲的痛苦,遂用斧头砍死其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