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剧院欠款纠纷调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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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2:47 京华时报 | ||||||||
作者: 孙思娅来源: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国家大剧院建设工程年初卷入欠款纠纷,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天津分公司将工程承包方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要工程款和违约金32万余元。近日,双方在朝阳望京法庭达成调解,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公司承诺分三期付清26万余元的欠款。
天津分公司起诉称,2001年,他们为地基公司承揽的国家大剧院的地下连续墙成槽工程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后,地基公司拖欠26万余元工程款,引发了双方的官司。 经过法庭开庭审理,双方现已达成调解。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诺将分三期还清26万元工程款,其余欠款将不需要付了。 国家大剧院项目经理部党委书记吴抗战介绍,此事和国家大剧院没有关系,国家大剧院不可能拖欠工程款。吴抗战说,国家大剧院建设由国家财政部直接拨款,从领到建设款后到拨付给下面的公司没有欠过一分钱。至于公司自己在下面的运作就不归大剧院管了,那是他们之间的矛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