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书记挪用150万公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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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2:47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邹桂来源: 本报讯(记者邹桂)朝阳区西坝河第一幼儿园原党支部书记靳雪琪在担任园长期间挪用幼儿园150万元给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栾建生进行营利活动。昨天,市二中院终审裁定二人构成挪用公款罪,均判处有期徒刑11年。
1996年,时任幼儿园园长的靳雪琪委托栾建生代表幼儿园与一物业公司签订幼儿园闲置房屋租赁协议,将幼儿园的部分闲置房屋、场地租赁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一次性向幼儿园支付了150万元。随后,靳雪琪将这笔钱交给栾建生进行营利活动。 1996年10月,为了掩盖事实真相,靳雪琪和栾建生又代表幼儿园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虚假协议,将本已租赁出去的闲置房屋再租赁给该公司使用。靳雪琪以这份签订的虚假协议报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局审批同意。1997年1月至11月间,栾建生陆续以房租名义向幼儿园支付了25.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