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法院帮辽宁夫妇收回粮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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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3: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向明见习记者周滔)昨日,辽宁省兴城市的董克锋夫妇把一面上书“注重调解理案的典范,摒弃地方保护的楷模”的锦旗送到了崇州市法院法官手里。当他们接到最后的2.2万元货款时,夫妇俩发自内心地说:“事实让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原来,从2004年11月起,董克锋夫妇先后托运了200多吨玉米和红粮到崇州与他们有业务关系的陈某家中。今年1月,陈擅自将剩余的粮食全部卖掉,并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粮食款,同时扬言,外地人休想在当地打赢官司。而当地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不予以立案。 今年4月,在好心人的指点下,举目无亲、身无分文的董克锋夫妇向崇州法院起诉,要求陈给付粮食款并赔偿损失。 崇州法院怀远法庭受理此案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法官责令被告陈某先付两万多元的货款给原告方。5月30日,原、被告达成用一些酒抵付货款的协议。 6月17日,董克锋夫妇收到最后一笔2.2万元的货款,他们执意要宴请法官,但被法官们婉言谢绝。夫妇俩说:“我们在起诉前曾经不相信法院,更不相信当地法官会这样尽力维护外地人的利益,事实让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