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菜刀架上的姐脖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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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6:4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昨日下午3时许,在长江大桥北桥头附近,因车资纠纷,一男乘客用菜刀架在的姐脖子上,后被路过的“法警”制服,被送到派出所。 据现场目击的一王姓棒棒称,当时天正下着大雨,一辆出租车从菜园坝方向驶来,突然“嘎”的一声停在马路中间,只见车内后排一年轻男乘客,用一把菜刀架在女司机的脖子上,而同在后排的还有一名女乘客和一个两三岁的小孩。此时,一辆印有法警字样的警车正
王看见女司机仅右臂被轻微划伤,流有鲜血。该男子等被带到石板坡派出所。 在派出所,持刀男子称,自己姓张,云阳人,同车的是其妻儿。当天他们乘车赶到朝天门后,坐了一辆出租车到菜园坝,准备坐火车到贵州打工。车没走多远,又上来一男子,坐在前排副驾室,要“打组合”,还掏出一百元钱,并说到菜园坝都是每人一百元。 到了菜园坝,他与“打组合”的男子各拿了一百元钱,但女司机说“钱不够”。后来双方发生冲突,他一气之下拿出一把菜刀,架在女司机的脖子上,要她开回朝天门。两人在抓扯过程中,他划伤了女司机的手臂。后在长江大桥附近被路过的“法警”看见,将他抓住。 后来,石板坡派出所将此案移交到了市出管办。据市出管办一王姓办案民警称,经过调查,该女司机姓王,她否认了持刀男子所说的“敲竹杠”,只称是为了一两元车费双方发生的冲突。但由于事发时都是“一对一”,没有证据,加之双方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双方又都认为只是“小纠纷”,不愿深究,司机也没索赔医药费。后来,持刀男子一家在民警的护送下,赶到菜园坝上了火车。 (记者 韩毅 杨帆)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