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与金融机构共治“老赖” 举报财产线索有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7:5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艾红霞 通讯员 涂莉 实习生卢芳报道:昨日,武汉中院召开省、市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共同探索如何制裁金融市场的失信行为,举措之一是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可受到奖励。 近几年来,武汉市两级法院针对金融执行案件数量多、标的大、影响广的特点,加大了金融案件执行力度,仅2004年,共受理金融机构“讨债”的执行案件共1400余件,已执结
据介绍,金融执行案件中,存在被执行人现金偿债难、资产变现难、资产处置难、履行能力差的现象。一些欠债单位法人住别墅、坐高档轿车、开办红红火火的其他企业,但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却发现这些财产均未登记在欠债单位名下。 昨日的座谈会上,武汉中院提出了保护金融债权人利益的3项措施:即有偿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通过在各类媒体上公布赖债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限制其出入境;试行对债务人强制审计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