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宣城原常务副市长获刑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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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7:5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据《合肥晚报》报道,安徽宣城市原常务副市长赵增军受贿一案17日上午宣判,赵增军被判有期徒刑13年。 赵增军历任绩溪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宣城市委常委、宣州市委书记、宣城市政府副市长、市咨询委主任、市委督查组组长。2004年9月29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赵增军在担任绩溪县委书记、宣州市委书记、宣城市常务副市长和宣城市委督查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减免有关费用、为他人安排工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0余次索取、收受他人或单位152.256344万元人民币,6698美元的现金和物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