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选无效案大事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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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7:57 潇湘晨报 | ||||||||
2004年3月19日,参加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民进党候选人陈水扁与吕秀莲在台南市进行街头造势活动时发生“遭枪击受轻伤事件”。在3月20日的选举中,国亲阵营推出的候选人连战(中国国民党主席)、宋楚瑜(亲民党主席)因2万余票的微弱差距落败,民进党候选人陈水扁、吕秀莲获连任成功。 2004年3月20日凌晨,连战、宋楚瑜委托律师赴台湾“高等法院”,对竞陈水扁、吕秀
3月29日,连战、宋楚瑜再次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当选无效之诉,要求司法验票及成立专门委员会调查“3·19枪击案”等。 4月2日,台湾“高等法院”首次开庭。5月10日至5月18日,各地方法院对封存选票进行全面验票。11月4日,当选无效之诉判决驳回,国亲阵营一审败诉,仍可上诉“最高法院”。2005年6月17日,“最高法院”驳回国亲所提当选无效诉讼的上诉案,国亲败诉定谳。据新华社6月17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