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6·10”特大火灾事故遇难人员每人赔偿2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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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8:42 每日新报 | ||||||||
新华社汕头6月17日电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汕头潮南“6·10”特大火灾事故遇难人员的赔偿方案已确定,每位遇难者赔偿20万元。 汕头市潮南“6·10”特大火灾事故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火灾事故中遇难人员的处置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记者就此走访了潮南区区长黄陵。黄陵区长在接受记者采访中谈到,对妥善处理火灾事故中遇难者的赔偿问题,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目前,潮南区政府已经成立了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本着“赔偿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反复研究制订了《汕头潮南“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人员赔偿方案》,给予此次火灾中遇难者每人20万元的赔偿金额,以安抚遇难者亲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