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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教师强奸13名女孩法院判学校共赔2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8:59 生活报

  据《新文化报》报道16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对教师栗峰强奸猥亵小学生案民事部分作出判决,被告栗峰所在学校需赔偿13名原告每人精神抚慰金各2万元,合计26万元。

  法院认为,学校由于疏于管理致使栗峰长期强奸、猥亵未成年的在校学生,学校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栗峰利用课后和节假日补课之机,多次在教室、学校水房、自己的家
中,甚至在正常上课时将被害人叫出班级后,对她们实施奸淫、猥亵的犯罪行为。此间,家长曾多次找到学校,反映孩子放学回家太晚,并不同意课外补课,但学校有关领导称学生在校补课不会发生任何问题。学校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为栗峰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法院判决后,13名受害学生家长均表示不服,近日将上诉到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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