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龄童落入窨井伤成“植物人”,法律援助伸援手,经法院调解 外来民工拿到60万补偿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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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9:20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近日,当兴化籍民工茆某夫妇从滨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拿到60万元补偿款时,激动得热泪盈眶,紧紧握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手,不停地说:“谢谢,谢谢,你们可救了我们全家人的命呀!”原来,茆某携妻儿一家三口在锡打工。去年5月的一天,茆某年仅6岁的儿子在回家途中不慎掉入梁清路正在施工的人行道旁一处窨井内。虽经医院抢救,但已造成小孩大脑严重损伤,导致其神志不清,呈植物人状态。事发后,茆某认为正在施工的工程是无锡市某工程公司承包的,其子掉入窨井与该公司疏于管理有直接关系,所以要求对方承
律师接到指派后,一方面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另一方面找到了无锡市某工程公司进行及时沟通,指出其应承担的责任,经耐心细致的劝说后,对方同意先行垫付茆某儿子的医疗费2万元。随后,法律援助律师向滨湖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赔偿诉状。经法院立案、开庭审理,历时近一年,日前,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由某工程公司补偿茆某人民币60万元。(邓煊、滨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