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要注意分数级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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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9:35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丽辉)在考生手中的《招生章程》上,大多数院校都有关于分数级差的规定。省教育考试院有关专家提醒考生,在选择志愿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以免造成无谓的失误。 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一般都表示不拒绝招收非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但同时又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如设志愿分数级差等。对志愿分数级差的表述不尽相同,有些高校未明确
专业分数级差一般在3分至10分之间。进档考生录取专业时第一志愿考生,以实考分排队,若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该生录取为该专业;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其第一志愿专业的录取分数,则其总分减去专业级差分后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录取,再减去一个级差分参与第三志愿排序,如此依次类推。对于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则先减去一定分数后参与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专业确定办法同前面所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