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6·10”特大火灾:每位遇难者赔偿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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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0:07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汕头潮南“6·10”特大火灾事故遇难人员的赔偿方案已确定,每位遇难者赔偿20万元。 潮南区区长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中谈到,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赔偿问题,指示潮南区委、区政府要依法依规做好遇难者的赔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诚恳周到地做好遇难者家属、亲友的接待工作。
目前,潮南区政府已经成立了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本着“赔偿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反复研究制订了相关赔偿方案,给予此次火灾中遇难者每人20万元的赔偿金额,以安抚遇难者亲属。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