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划定教练车线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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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0:13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薛辉/通讯员林祝平 本报讯福州市市区驾校教练车训练线路日前划定,实际道路驾驶训练必须在指定线路进行,其他训练项目须在驾校自有训练场进行。昨日,福州举行驾校行业管理工作会议,布置了下一阶段驾管工作。
教练车线路 分初、高两级 会议强调,严禁教练车随意随地进行驾驶训练。经市交巡警支队指定,福州市区驾校教练车教练的线路为: 初级教练线路:1.新店七公里至连江山冈收费站(25公里);2.洪山桥头至雪峰寺(70公里);3.闽侯南屿至永泰嵩口(98公里)。 高级教练线路:上渡路、洋洽路、鹭岭路、福湾路、浦上路、洪湾路、福新东路、远洋路、鳌峰路、福光南路、前横路、化工路、福兴大道。 学员数量 每部车有限制 从7月1日起,各运管所在核实学员“培训记录”时,按每个月每部C种车型教练车不超过4人核实,未达到4人的核定指标,不得累加到下个月份。 教练员变更 每年不得超两次 会议明确,新设立的培训机构的所有场所必须在同一地点。为方便管理,培训机构的工商注册地须与教学场所所在地一致。 原则上规定,培训机构的教练车辆和教练员的变更,每年不得超过两次。核实学员“培训记录”时,必须提供学员名单、分配给学员训练的教练员名单及教练车车号、与学员签订的培训合同、培训发票存根、培训机构购买正规培训教材的发票等。 在理论教学上,辖区内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前提下,可自行组织几所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授课。跨辖区的培训机构则不得组合集中授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