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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收费调价在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0:18 江南晚报

  本报南京消息据金陵晚报报道:早在2002年12月27日,江苏省曾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召开听证会,由于种种原因,调整结果至今尚未出台。随着“禁涨令”解除,记者近日获悉,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又被提上议事日程,并有望在下月执行。

  降低CT、彩超等检查价格此次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总体思路是:由现在的政府定价形式,改为政府指导价;调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
检查项目的价格。

  本次调价的范围包括1647项手术类项目(含麻醉17项)、14项护理项目、23项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其中1661项手术类(含麻醉)、护理类项目价格调高;降低磁共振扫描、CT、彩超等23项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其他医疗服务项目如挂号费、诊查费、床位费、注射费、检验费及中医诊疗费等基本维持现行价格水平。

  具体实施时,卫生主管部门将把全省非营利性医院分成3类确定指导价,先确定三类医院的中准价,二类、一类医院的中准价依次比三类医院递减15%;所有的医院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在中准价15%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门诊费用变化不大根据省卫生厅当时提出的调价方案中,被调整的1600多项医疗收费,下降的只有83项,这会不会造成患者就医费用剧增?

  有关人士表示,调价后,全省县以上医院的患者,每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基本没有影响;但每出院人次费用与调价前相比将有所提高。

  这位人士称,调整后的涨幅不会太大,不可能让人看不起病的。

  低收入群体减免30%费用在医疗服务价格上涨后,将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继续对低收入群体实行收费减免政策。改革后的价格对城镇下岗人员、低保对象及农村长期特困户等困难群体减免幅度为浮动后最终价格的30%。

  多头严控“两头翘”现象市民最担心的就是,药价还没有明显降下来,如果再把医疗服务价格调上去,会不会出现“两头翘”的现象。

  对此,有关负责人表态,首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不是江苏一家的做法。早在2000年2月,国务院体改办(现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卫生部等8个部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牞其中针对医疗服务价格方面提出,“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增设或调整诊疗费、护理费、挂号费;适当提高手术费、床位费;降低过高的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适当放宽特需医疗服务价格”。

  另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同时,还将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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