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提前介入法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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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0:19 金羊网-新快报 | ||||||||
全国人大出台5文件推进代表履职 据新华社电 为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重点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作了完善和规范,明确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每年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视察,年中进行一次专题调研;代表可以通过代表小组召开座谈会、代表电子信箱和人大网站等方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若干意见》规定,有关专门委员会要提前介入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法律案,了解起草的进展和动态;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做好前期和后期两个方面的工作,跟踪督查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专题工作报告的整改落实情况;对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备案审查,并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跟踪督办每年确定的代表提出的重点建议。 据悉,这5个文件将抄送省级人大常委会,使各项工作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得到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同时,地方各级人大也可根据各自情况参照办理。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