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大规模拆除违建筑今年将拆除73万平方米(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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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0:21 新华网 | ||||||||||
本报海口6月17日讯(记者谢向荣)今天上午,海口市市长陈辞一声令下,两辆铲车挥动铁臂砸向位于龙昆南路上的一处私宅建筑海口依法大规模拆除违法建筑由此拉开序幕。今天拆除的龙昆南路3栋私宅、海甸五西路的48间铺面及琼州大桥边的2栋私宅是首批拆除的违建。 屡禁不止自食其果 今天被拆的龙昆南路3幢私宅均位于面前坡东村。2003年7月9日,村民韩山元在龙昆南路西侧面前坡东村176号未经报建许可,动工修建私宅,海口市规划局龙华分局当时送达了有关通知书,并于7月11日采取强制停工措施。2004年8月底开始,户主利用节假日期间强行施工,建至第一层模板。规划部门第二次送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但户主又强行施工至第一层封顶,面积153平方米。而吴华益、钟玉生也同样不顾有关部门的制止,分别在面前坡东村38号、167号强行抢建框架结构私宅,面积分别为220平方米和600多平方米。 位于海甸五西路北侧万福路边、由海口市长堤路及海甸一路拆迁改造指挥部兴建的48间临时铺面今天也被依法拆除。这些铺面建筑面积1096多平方米,层数一层,砖混结构,已超过临时建筑两年使用期限。 为保证拆除工作顺利进行,海口市的有关负责人及龙华区、美兰区的工作人员昨晚连夜分头给各个业主做工作,将相关的政策法规当面说清,使大部分业主都同意配合拆除。 据了解,今天拆除的违建有铺面、私宅、市场,业主有私人、集体和市属单位。规划、国土部门在拆除之前向这些违法建筑业主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只有龙昆南路的联华咖啡广场自行拆除。 今年拆除违建73万平方米 陈辞今天在拆除现场说,拆除违法建筑是依法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执行海口市人大《关于整治违法建筑的决定》的具体行动。目前违建不断增加与海口省会城市的地位极不相称,今年海口将整治73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采取自行拆除与强制拆除两种方式,市政府为此专门拨出专项资金1000多万元。 自行拆除违建有奖 虽然同样是违法建筑,但是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业主自己动手拆除,海口市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记者今天获悉,海口市已出台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拆除、清运清场费补贴标准和奖励标准,以鼓励违建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物。 自行拆除指定违法建筑的业主分居民和单位两种,拆除种类分为围墙护栏、简易结构、砖瓦结构和框架混合结构。这些违法建筑类型每平方米的拆除清运费用分别补贴10元、15元、20元和30元,并将按拆除清运费用的100%给予奖励。此外,业主自拆也有时间限制,目前初步规定自拆两层楼以下的,要求在一个星期左右拆完;自拆两层以上的,要求在半个月左右拆完。 什么是违法建筑 《海口市关于整治违法建筑的决定》规定,违法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或不按行政许可的要求,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对违法建筑,房产部门不得受理产权确认、房产租赁;工商部门不得受理生产或者经营的登记申请等。作者:谢向荣(责任编辑:王南)(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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