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雷达天眼”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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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1:34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6月18日电(文刚)海口市交警部门最近在交通要道安装上“雷达天眼”后,很快“逮住”了一大批违规车。于是,对“雷达天眼”的安装和违规车罚款的现象,一时成为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 当记者的许某开了10年车,平时都是很守规矩的,最近却被连续罚了4次款。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在海口市秀英海盛路能源加油站附近,每次都是下坡时被流动雷达测速车逮个
他不明白,交通法明文规定,超速50%以上才罚款200至2000元,为什么对他每次都要交200元?法律并没有规定50%以下怎么罚。能不能有个幅度限制呢? 在海口一家港资企业上班的缪先生称,他曾在香港廉政公署工作过一段时间,他们总是以预防为主,这样对个人和社会都减少了损失。 在小小的海口市,8天逮住了3000余名超速等违法者,并不是一件振奋人心的事情。从另一个层面来看,说明执法者对人民利益的藐视。为什么不出一个类似安民告示的公告,让大家心服口服。全国上下都在提倡建立和谐社会,管理要人性化。事先不告知,就先把你抓起来罚一通,对任何一个善意的违法者来说,都不是一件舒服的事。 不少市民认为,速度就是时间,时间就是金钱。这么宽的马路上限速才40公里,明摆着是故意让大家多交点罚款。 一位姓张的先生说,海南省高速公路车流量很小,“老远不见一辆车,竟然限速100公里?” 一些法律工作者认为,道路桥梁设计,有一定的速度要求,交警根据实际营运情况,可以再次调整。但是否调整,调整到什么速度才合理,必须有科学的调查和依据,必要时,得听听广大群众的声音。现在的问题是,交警单方面说速度快了就快了,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解释。如果一条道路的限速让大家都觉得慢了,肯定得考虑重新调整的问题了。因为群众利益无小事。(完)(责任编辑:余申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