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单位产品耗能限额将于7月1日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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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1:44 江南都市报 | ||||||||
为加强用能管理,《江西省单位产品耗能限额》将于7月1日起实施。超限额用能情节严重的,限期治理。生产耗能较高产品的单位,超限额用能情节严重且经限期治理没有达到要求的,可以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舒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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