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要公开述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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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2:5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起,在县、区开展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工作试点。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主任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该项试点工作旨在密切县、区人大代表与原选区选民的联系,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各自选择一个选区安排县、区级人大代表进行述职。首次述职试点的代表人数一般在4—6人,述职代表由县、区人大常
代表在原选区选民代表会议上进行口头述职时,要组织现场评议。述职后,由评议人员当场对代表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等次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有1/3(含1/3)以上对被评议的县、区人大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分别由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其谈话,要求限期整改,半年之后再进行一次述职。 (徐爱群)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