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州流动人员可考公务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3:49 扬子晚报

  连续居住7年可申领户口广州电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流动人员权益保障与管理规定 注释稿 》 下称《规定》即日起在网上www.gzlo.gov.cn征求意见,并拟在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规定》,连续在本市居住7年以上并符合一定条件的流动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将可申请常住户口。

  《规定》明确了流动人员可在广州市进行选民登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强调流
动人员有参加公务员招考并参加相关社会保险的权利。对于在该市行政区域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持有暂住证的流动人员,《规定》中还列举了一些有条件享受的权利和优待。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