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国务院根治车辆超限超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4:26 深圳晚报

  国务院根治车辆超限超载

  新车“大吨小标”警方不得发牌

  北京消息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

  通知规定,对现有“大吨小标”车辆更正过渡期以后新生产的“大吨小标”车辆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一律按照违法车辆处理,国家发改委撤消相应的车型,公安机关不发放车辆牌照,车辆生产厂家负责召回车辆,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作者: 发表评论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