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押人员集体脱逃事件已有8人被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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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5:44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6月18日电(记者杨金志)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治安拘留所16日晚发生暴力袭警事件,22名在押人员集体脱逃。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截至6月18日上午10时,上海警方已经抓获8名拘留所脱逃人员。 16日晚9时10分左右,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治安拘留所的部分在押人员故意制造斗殴假象,在两名民警前往处置时突然袭击并打伤民警,夺取拘留室钥匙,集体脱逃,共有22名
上海警方已发出通告,规劝在逃的不法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警方同时也希望广大知情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以便尽快把不法分子全部抓捕归案。在中国,在押人员脱逃属于犯罪行为。中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外,虽然中国的立法中没有“袭警”的专门罪名,但是这些脱逃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这些脱逃人员的行为很不理智,也是不懂法的典型表现。”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律师吴浩仑说。(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