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受理“杜宝良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2:25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18日专电(记者张旭)“万元罚单”事主杜宝良的代理律师王英18日告诉新华社记者:“法院已受理杜宝良提起的行政诉讼请求。” 据王英介绍,杜宝良的诉讼请求共有三项内容:撤销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返还已缴纳的10500元罚金;依据“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应承担错误处罚后果,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000余元。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