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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1500元想去给女友买订婚戒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3:07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周睿)为给女友买订婚戒指,30岁青年刘林(化名)竟伙同他人入室盗窃,被人发现后持刀拒捕,砍伤两人。近日,沙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林有期徒刑10年。

  刘林是万州人,去年5月来重庆,在沙区步行街一酒吧认识一名漂亮的女服务员。两人交往并住在了一起。去年国庆,热恋中的女友提出想要一枚订婚戒指。刘林当时手头紧,但他答应一定在3月内办成。

  为兑现诺言,去年12月16日凌晨,刘林伙同另两名青年,携带凶器窜至沙区联芳建材市场后一栋居民楼,采取拔开门锁的方法,进入303室行窃,盗得陈某的一部手机和现金1500元。

  可3人得手后逃跑时,失主陈某的3名邻居发现了情况,大喊捉贼,并在楼梯口挡住去路。刘林拿出水果刀强行往下冲,将两名被害邻居的额头砍伤。

  但在周围群众合力堵截下,3人被制服。法院审理认为,刘林逃跑途中暴力抗拒抓捕,持刀伤人,已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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