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500余万元陕西金融诈骗案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3:10 重庆晨报 | ||||||||
据新华社18日电被指控涉嫌9项罪名、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安康市首例特大金融诈骗案,经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陕西省高级法院终审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行贿罪判处主犯刘合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五人分别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假房产证抵押骗贷 刘合平现年40岁,化名张辉,安康市人,无业。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5月,刘合平
假存单质押贷款 2004年2月初,刘合平、王攀武二人得知市移民局财务科长“王平祥”(谐音)的姓名后,刘合平以“王平祥”之名伪造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金额为480万元的工行安康市汉滨支行定期存单。刘合平出面与汉滨区新城信用社育才西路分社联系质押贷款,取得该社初步信任后,刘于3月11日实施虚假兑保后,马明芳未等汉滨区信用联社批复意见,当日下午提前将300万元支付给刘合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