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涉案500余万元陕西金融诈骗案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3:10 重庆晨报

  据新华社18日电被指控涉嫌9项罪名、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安康市首例特大金融诈骗案,经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陕西省高级法院终审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行贿罪判处主犯刘合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五人分别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假房产证抵押骗贷

  刘合平现年40岁,化名张辉,安康市人,无业。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5月,刘合平
与刘宗功经预谋,从贩卖假证的王建林手中购买了一套化名为“张辉”的《房产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居民身份证》。同年6月1日,刘宗功与张滩信用社信贷员王武风取得联系,以做重晶石矿生意为名,将上述假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身份证抵押担保,在张滩信用社骗取贷款12万元。

  假存单质押贷款

  2004年2月初,刘合平、王攀武二人得知市移民局财务科长“王平祥”(谐音)的姓名后,刘合平以“王平祥”之名伪造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金额为480万元的工行安康市汉滨支行定期存单。刘合平出面与汉滨区新城信用社育才西路分社联系质押贷款,取得该社初步信任后,刘于3月11日实施虚假兑保后,马明芳未等汉滨区信用联社批复意见,当日下午提前将300万元支付给刘合平。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父 亲 节
送给父亲节日礼物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