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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干道旁禁建新住宅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5:08 深圳商报

  市发改局编制产业导向目录成投资者“红绿灯”

  交通干道旁禁建新住宅楼

  鼓励发展项目中新增了包括物流金融文化会展和旅游等产业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林若飞特约通讯员申发轩)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目标和任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引导投资方向,优化资源配置,市发改局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结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行业协会的指导意见,编制形成《深圳市产业导向目录(2005—2006年)》并于近日印发。

  据介绍,《深圳市产业导向目录(2005—2006年)》的政策重点是:在巩固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的同时,鼓励发展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软件、精细化工等产业和项目;在加快发展物流业、金融业的同时,鼓励发展文化产业、旅游业、会展业等现代服务业;在政府加大生态环境建设的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

  据悉,《深圳市产业导向目录(2005—2006年)》条目总计503项,其中鼓励发展类430项,限制发展类53项,禁止发展类20项。《目录》中鼓励发展的产业均为低能耗、少污染、高附加值的产业,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项目体现了工业适度重型化的思路,除了汽车整车制造外,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新型发动机制造等项目均是鼓励发展项目。《目录》中增加了很多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包括物流、金融、文化、会展和旅游等产业。

  据了解,《目录》中禁止发展的项目有20大项,除了一些生产工艺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被禁止发展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野生动物捕猎和经营利用等,深南大道、滨海大道、北环路等主要交通干道边第一排新建住宅项目也不允许,同时,禁止新建高尔夫球场。限制发展的项目有53项,包括在特区内新建高档宾馆、酒店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独立的音像制品销售门店等。

  市发改局负责人表示,《目录》中列入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将积极引导企业、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本增加投资,加快发展,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扶持和服务。列入限制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强投资调控和引导,有关投资者宜加强政策分析、市场研究、技术改造和环保评价等相关论证。除该目录已列明者外,凡属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明令禁止的,均属禁止发展的产业和项目之列,明令一定期限内淘汰、关闭、停产的产业和项目,政府有关部门将依法检查、督促其按相应规定执行。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林若飞特约通讯员申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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