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精神病患者将被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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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7:3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已经引起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重视。”昨天,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救助管理处处长王素英说。 据了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需要同时具备4个条件,才能得到无偿救助:一是自身无力解决食宿;二是无亲友投靠;三是既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又不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四是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同时具备这些条件的,
王素英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患者和伤患人员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重视,目前民政部正在会同财政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有关救治办法。据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