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警察”忏悔不求从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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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8:07 扬子晚报 | ||||||||
辽宁讯 17日中午12时02分,辽宁“3·13”特大盗车销赃案一审庭审结束,控辩双方就原为警察的张永军是否构成合谋盗窃罪进行了法庭辩论,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张永军的辩护人在法庭上表示,公诉机关指控张永军犯有盗窃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希望法庭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决此案。
也许是感到自己公开讲话的机会不多了,在连续5天的庭审中一直比较平静的张永军,其最后陈述时充满感慨和忏悔之意:“昔日,我是一名警察,曾经获得过许多荣誉。回想15年的警察生涯,付出的心血、获得的荣誉,因为在短短几个月里鬼迷心窍、阴差阳错地走上了犯罪道路而付之东流。被羁押1年多,我每日都在自责。我不恳请从宽处理。我只希望用我的经历告诫同行、战友,以我为戒,珍惜自己的事业、自由、家庭。”讲到最后,张永军的声音略带哽咽。 背景新闻 辽宁警察盗车案 4个农村盗车贼竟在辽吉两省15个市疯狂盗窃机动车60多辆。然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主要收赃者竟是一名刑警,此案还先后涉及20名公安人员涉嫌购买、介绍购买、销售、窝藏或使用赃车。13日,这起震惊全国的案件在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 ||||||||